鼓励发展类产业目录
(一)农业、林业、水利
1、四大主导产业(茶叶、蚕桑、干水果、竹子)和特色产业(高山蔬菜、中药材、食用菌、保水渔业等)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
2、农业新型栽培技术及模式,节水灌溉技术,肥药减量增效技术,生物基因工程在农业中的应用。
3、土地开发整理,低产田改造,优势特色产业基地、产业带建设。
4、农林渔业种(苗)场、基地的建设,农业珍稀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项目。
5、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6、农产品品牌的整合和建设。
7、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汇农业、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8、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的扶持和建设。
9、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生态公益林、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建设及林相改造,植被恢复和绿化,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
10、河道清障整治工程建设及维护,主要流域控制性的防洪水库,水库保安工程,达标水库工程建设。
11、小流域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
12、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
(二)机械制造行业
1、装备制造业及机电仪一体化产品,数控机床及专用数控设备。
2、机电成套设备。
3、家电制冷管路、汽车管路产品。
4、环保机械设备,主要是污水、垃圾、废气、噪声的处理技术,成套设备及监测设备。
5、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和包装机械。
6、油泵,汽车轴承、套筒链条等汽车配件,摩托车链轮、无声链、调整器、防盗支架等摩托车配件。
7、节能电机、调速离合器、高效变压器等节能型机电产品。
8、智能化低压电器,配电自动化系统。
9、新型电线电缆。
10、中高档游艇、赛艇及新一代环保型高速游船制造。
(三)电子信息产业
1、工业控制系统、先进制造系统、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各种应用软件及平台建设。
2、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微电子器件及材料、光电子器件及传输材料和相关设备,光通信材料。
3、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航空航天配套设备及部件,海底探测仪。
4、数字通信设备、数字化传输系统。
5、宽带网络工程、无线移动通信工程。
6、以光纤为主的用户接入网建设及应用服务。
7、信息资源开发及公共信息交互平台和公共数据库建设。
8、信息内容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及网络应用服务,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9、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四)化纤、纺织、丝绸、服装行业
1、化纤行业:采用先进纤维生产技术,发展高附加值的差别化、功能化纤维及新一代超细纤维。
2、纺织行业:采用喷气、喷水等先进设备,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设备对产品的适应性;开发科技新产品,生产以新型原料为主的产业用纺织品以及家用、装饰用纺织品,高档服装面料。
3、丝绸业:桑蚕丝深加工技术,丝绸抗皱技术研发,新型丝绸面料研发生产。
4、服装业: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高档服装生产,丝绸服装、旅游休闲服装、绣制品。
(五)轻工、食品饮料行业
1、有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品、收藏品、礼品。
2、具有较大规模、设备先进的饮用水企业。
3、中高档啤酒、果蔬汁等饮料,千岛玉叶、千岛湖龙井、千岛银针、鸠坑毛尖等高档茶叶生产,茶饮料、茶食品。
4、柑桔、枇杷、甜玉米、竹笋、畜禽、水产、蕃薯粉丝、山核桃、蔬菜、豆制品等农特产品深加工、精加工,方便、营养、速冻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
5、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新型包装材料。
6、来料加工业。
(六)化工
1、表面活性剂、阻燃剂、橡胶助剂、水处理剂等工业助剂。
2、高技术、轻污染、绿色环保型精细化工产品和制造技术。
(七)竹木加工
1、中高档家具、室内装璜制品;细木工板、合成竹模板、竹板等竹木精细加工产品;林区次小薪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
2、中高档木制玩具、工艺品等外贸竹木工艺系列产品。
3、竹纤维的研发生产。
(八)生物医药
1、中药现代化,符合GAP中药材种植及提取产品,高效中药新产品及新型制剂,中药保健食品的开发和生产。
2、新型医疗器械、仪器及药用包装材料产品。
3、生物基因工程,发展运用现代医药生物技术如细胞融合、基因重组、酶工程等方法研制生物工程药品的生物医药,重大疾病防治药物开发、生物保健品研制开发。
(九)建材行业
1、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
2、塑料及塑料复合水管、热水管、电缆电线套管及管件,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及制品。
3、环保节能型商品混凝土。
(十)基础设施:
1、百姓安居工程: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建设工程;农村移民迁居工程、下山安居工程;新社区建设工程,外来人才公寓。
2、交通运输:连接县外的高等级公路、县域内骨架交通网工程建设改造,农村连村连网工程,城市公共交通,城市道路,停车场建设;旅游码头、货运码头、客运场站、货运配载储运中等工程建设。
3、能源:抽水蓄能电站;变电所、开闭所建设,电网架空改造为地下电缆建设;城市管道天然气项目;农村电网改造;农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余热利用项目,节能技术、装置;无极感应荧光灯、节日灯、节能灯。
4、给排水:城(集)镇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
5、淳安经济开发区联网供热工程、生态化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其它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姜家产业区块及乡镇工业功能区块开发建设。
6、环境保护技术与工程,重点为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废(污)水、废气、噪声、震动、电磁波等的技术监测与治理工程,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城镇与湖面垃圾治理。
7、城市绿化,公路干线沿线、湖岸线、入城口绿化和景观改造,园林建设。
(十一)旅游
1、旅游项目开发。大型休闲娱乐项目、大型运动休闲项目、国际垂钓中心、农(渔)家乐、写生、创作等休闲度假项目的开发。以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地方文艺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旅游项目、工农业旅游项目,古村落、古建筑、古遗迹的保护与开发。夜游、会展、节庆、潜水、探险等专项旅游产品。
2、旅游服务接待设施。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东南湖区、西南湖区旅游码头建设;景点提升改造、外围景点开发;四星级以上度假酒店、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公司(品牌)引进,大型会议会展场馆建设,休闲度假房产、休闲特色街区建设,游船艇提升改造、新能源无污染环保游船艇制造。
3、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
4、旅游配套产业。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包装和营销,农副产品加工为旅游商品,特色餐饮业,高等旅游职业教育,保健康体、运动健身、美容美体、文化演艺、酒吧茶楼等休闲服务业。
(十二)商贸物流、金融保险、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
1、传统商贸物流企业的重组改造,国有、集体商业资产整合重组向现代商贸企业转型发展。
2、大型连锁超市、现代化配送中心。
3、乡镇连锁超市、农村放心店建设、创建绿色市场。
4、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供应的网络建设。
5、物流基地建设。
6、各类所有制金融分支机构、金融网点。
7、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及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8、上市公司服务及资本运作。
9、证券、期货、金融租赁公司在淳设立分支机构。
10、农特产品、旅游商品等专业市场建设。
11、科技、评估、就业、法律、会计、公证、鉴定、拍卖、设计、监理等经纪、咨询中介服务,高新技术广告制作。
12、金融、保险、投资、外汇、理财等中介咨询业务。
13、经济、科技、展览、会议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14、社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
15、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三)科学技术
1、科技转化成果与高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项目。
2、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电子、环保、数字通讯等高新技术示范园区、科技园区建设。
3、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4、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
5、清洁、循环、节约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6、高技术产业孵化器建设。
7、农副林特产品的病害防治技术,畜禽规模养殖的疾病防治技术。
8、科学普及、技术咨询和科技服务中介组织。
(十四)教育
1、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
2、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办学。
3、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标、配套建设。
4、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引进联办高等教育。
5、教育后勤社会化服务。
(十五)文化、卫生、体育等
1、文化艺术标志性建筑,各类文博馆,基层群众文化、演艺娱乐设施建设。
2、古城遗址,古民居,历史文物的保护和修复,民间艺术的挖掘和整理,艺术品开发。
3、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群众体育活动设施建设。
4、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站、急救网络建设,医疗、卫生防疫设施的更新、建设,高科技诊疗设备的引进。
5、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
6、农村和城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限制发展类产业目录
(一)按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限制发展的项目
1.浙政办[2005]87号《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列为限制类的项目。
2、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含压块加工)。
3、饲料加工。
4、血液制品生产。
5、化妆品生产。
6、殡仪馆、公墓,丧葬用品销售。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楼的新建、扩建、翻建、装修。
8、新办矿山和选矿厂。
9、省发改委、经贸委、省环保局、省水利厅四部门印发的《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策》(浙发改产业[2006]701号)中规定的限制类项目。
(二)技术落后、供过于求、高能耗、污染环境的项目
1、新上有梭织机等技术档次低的棉、缫丝、麻、毛纺织造项目。
2、年产10万吨以下的聚酯项目,年产1万吨以下的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项目。
3、新上木材粗加工项目,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
4、制(鞣)革。
5、水泥粉磨站。
6、新上年产10万吨以下的啤酒、黄酒、白酒、酒精生产线。
7、新建和扩建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生产线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
8、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产品。
9、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10、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旧机械产品翻新。
11、水上餐饮业、临湖小餐馆。
(三)、千岛湖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新上有污染的农业、工业、养殖项目和其它建设项目
(四)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五)国家和省、市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禁止发展类产业目录
(一) 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生产项目?
1、棉、麻、丝绸、化纤织物印染、漂染。
2、化学制浆造纸,纸板生产。
3、年产3万吨以下的黄酒、酒精、啤酒、味精项目。
4、农药、除草剂、硫酸项目。
5、高炉、转炉和电炉生产项目。
6、200吨/日以下的铅锌、铜和萤石矿选矿。
7、各种矿产资源冶炼项目。
8、新上粘土实心砖(不含综合利用)、实腹钢门窗等生产线。
9、湿法回转窑、机立窑、普立窑、干法中空回转窑,4000吨/日以下回转窑水泥生产线。
10、废旧汽车的翻新、改装。
11、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和“新五小”项目
(三)属限制类发展项目,但环保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均禁止投资
(四)水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区建设的项目
1、厂址设在千岛湖水源保护区、风景区、居民居住区的印染、漂染、化工、农药、染料、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解、冶炼、蓄电池、碱法造纸、废旧机械产品翻新、砖、瓦、制(鞣)革、进口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项目;大型畜禽繁育、养殖场。
2、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3、核心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与保护无关的项目。
(五)高速公路、省道、县域骨架公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
(六)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建设项目
(七)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规定的限制类、淘汰项目;浙政办[2005]87号《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列为禁止类的项目;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等四部门印发的《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策》(浙发改产业[2006]701号)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淘汰的产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