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是抚州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主攻工业的主战场。开发区要以建设“工业新区、城市新区”为功能定位,以发展加工制造业为主体,尽快培育特色鲜明、环保达标的主导产业,配套发展关联产业和服务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全力聚集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创税能力强的项目,形成主导产业、配套产业协调发展,产业优势明显,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工业新城区。
开发区设立“中国共产党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中国共产党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纪工委)”和“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工委、管委为抚州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纪工委为副县级,负责对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工委职责:
根据市委授权,全面领导开发区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党的干部、宣传、统战、政法、纪检(监察)工作。
3、研究决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措施、重要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对外经贸合作项目和财政预决算。
4、研究确定区属事业单位的设立、撤并。
5、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委职责:
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开发区内行政管辖权,负责开发区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顺利实施。
2、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突出抓好工业经济发展。
4、根据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建设详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房地产业、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
5、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市政府授权,对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编制全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税征管、审计监督等工作。
7、负责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物价、统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交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开发区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9、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在开发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工委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在开发区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协助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3、负责查处开发区管理的党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作出处理。
4、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和落实党风党纪教育计划,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
5、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开发区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