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产业强区战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利用三年时间(2014—2016年),实施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转型、效益提高、资源节约、增加就业、环境改善的总目标。
——做大工业总量。到2016年,全区工业产值达到1650亿元。448家企业新增工业产值400亿元,新增税金12亿元。
——做强工业主体。到2016年,年产值超亿元企业达到 210家,超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7家。
——深化科技创新。到201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家以上;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达到24家以上;企业实现有效专利达到1500项以上;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4.2%。
——提升载体功能。到2016年,四个示范园区工业产值680亿元,镇街工业园区工业产值达到350亿元。
(二)主要任务
全区确定448家企业为改造提升对象。2014年计划完成转型150家,2015年计划完成150家,2016年完成148家。按照“四个一批”转型升级的主要路径和10个子路径的工作要求,设立七个转型升级牵头部门和各街镇、示范工业园区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关企业名单。具体分工如下:
1.区发改委牵头负责3年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企业5家,传统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企业5家。
2.区工信委牵头负责3年完成全区企业技术改造229家,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技术)24家;实施150家企业管理提升;完成工业园区转型升级9个。
3.区科委牵头负责3年完成企业实现有效专利100家。
4、区商务委牵头负责3年培育电商企业5家和商务楼宇的全面提升。
5.区金融办牵头负责3年完成6家企业联合重组和企业上市工作。
6.区环保局牵头负责3年淘汰关停“三高两低”企业57家。
7.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3年实施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
8.各街镇、示范工业园区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转型升级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在“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信息化平台”(网址:www.wqzxsj.com/tee)的基本信息录入和每季度企业动态信息的网上报表,同时配合各责任部门的相关工作。
二、主要路径
通过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的转型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实施“四个一批”的路径,完成转型升级任务,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一)改造提升一批。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应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加快生产工艺、装备的升级换代。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管理培训,提升企业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产业转型一批。引导传统加工企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发展,向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软件外包、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转型。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网络经营。
(三)关停重组一批。淘汰落后产能,整治“三高两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企业,三年淘汰关停57家。对效益低下、无市场前景的企业,鼓励其实施“腾笼换鸟”;对闲置的厂房、场地,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土地或转给有开发建设能力的开发商,发展高新、高质、高端的新兴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合资合作以及企业上市等方式联合重组。
(四)载体升级一批。对9个工业园区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引导具备条件的传统产业在转型升级中向示范工业园区集聚;着力打造提升以中关村科技新城(互联网能源环保产业形成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制造、智慧物流、创业服务等五大产业板块)为引领的节能环保工业区;以新能源产业和工程机械、环卫机械、农用机械等机械装备制造业为引领的九园低碳工业区。引导并培育电子商务、软件设计等特色产业向宝坻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聚集。
三、政策保障
各街镇、各示范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天津市每年安排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及环保等方面的各类专项资金,积极帮助转型企业争取资金支持。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的资金支持。
(一)市级相关政策
1.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建立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对实现发明专利申请“零的突破”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年所得,经认定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可按照不超过其技术交易额或合同额10%、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分局负责)
2.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企业新产品经认定后,根据其新增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贴。鼓励各类科技平台和大型仪器等单位为企业转型升级服务,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对首购首用转型升级企业新产品的单位,给予不低于购买成本20%、最高100万元的风险补贴。建立转型升级企业新产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通过预留市场份额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区科委、区工信委、区财政局负责)
3.支持融资创新服务。鼓励银行为转型升级企业开展股权、商标权、专利权、应收账款、仓单等质押和信用贷款业务。支持企业运用中小企业私募债、小微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进行融资。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给予适当的租赁资金补贴。鼓励融资服务机构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适当增加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资金补贴。对投资转型升级企业1年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转型升级企业2年以上的,在持有股权满2年的当年,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分局负责)
4.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对企业在经认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专营店,网络年销售总额列全市前100名(含第100名)的,按平台年服务费用的30%给予企业一次性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首次加入经认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首次创建中小企业网站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的入网费和建网费支持。支持有一定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专题应用培训,根据培训规模、时间、效果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区商务委、招商局负责)
5.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为重大项目、重点产品和龙头企业进行配套,按配套年销售额给予一定的奖励。迁入示范工业园区的转型升级企业、纳入万企转型升级行动并纳入示范工业园区拓展区范围的工业园区,享受现行示范工业园区各项政策,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区工信委、区财政局负责)
6.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转型升级企业用地性质为纯生产型工业用地的,按程序允许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适当增加建设规模,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关停并转企业现有用地,可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按规划依法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旅游等经营性用地。纳入万企转型升级行动的零散分布的淘汰关停企业,经主管部门论证批准,其现有用地可调整置换使用。区城乡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工业园区,已形成规模并纳入万企转型升级行动的,经论证后,可对工业园区所在街镇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区规划局、国土宝坻分局、区工信委等负责)
7.支持企业重组退出。利用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关闭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小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负责)
8.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对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吨标准煤给予240元资金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非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吨标准煤给予300元资金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区工信委、区财政局负责)
9.支持稳岗就业创业。对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不减薪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稳岗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关停并转企业职工的,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最长1年的岗位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同时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谋职业的,给予3000元自谋职业补助费;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小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其中1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照贴息利率全额贴息,10至20万元部分按照贴息利率贴息50%。(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
10.支持开展技能培训。支持转型升级企业开展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给予企业不超过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三分之一的培训补贴。支持转型升级企业开展职工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范围的,给予50%至90%的培训费补贴;对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给予全额的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补贴。对淘汰关停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开展企业家培训并给予资金补贴,鼓励其创办新企业;对淘汰关停企业的职工,免费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二)宝坻区相关配套政策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市级支持、区县配套的办法,区里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配套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参照2012年区政府下发《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10条措施》要求,对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的政策,错位给予政策支持。(由各有关部门重新提出支持意见,另行下发)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宝坻区企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长李森阳任组长,副区长尹建国、区长助理张建宇任副组长,区工信委、发改委、商务委、科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分局、环保局、招商局、金融办、人力社保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宝坻区工信委。各牵头责任单位和各街镇、示范工业园区成立工作组,确定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实施方案下发三日内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工作组结合实际,确定每家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时间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落实责任;配合牵头部门,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转型升级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各示范工业园区和街镇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每月定期听取各工作组的汇报。
(三)强化管理考核。建立企业转型升级统计调查制度和跟踪评价机制,对各街镇和示范工业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任务目标、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实行年初计划、每月通报、季度讲评、年终考核制度,两办督查室定期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