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增强招商引资对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加快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步伐,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工作原则
1.坚持市场机制为基础。遵循市场规则和经济规律,突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强化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我省区位、成本、资源等优势,着力打造产业配套、自主创新等竞争新优势,引导境内外资本和产业按照市场机制加速向我省流动和转移。
2.坚持转型升级为目标。加快从粗放招商向集约招商转变,以产业政策为指导,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引资与引技、引智结合,坚持外资与外贸、外经联动,主动承接境内外大企业和高端项目,有效嫁接改造现有企业,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快全省产业升级步伐。
3.坚持质量效益为中心。严格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着力提高项目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率、税收贡献率和就业带动力,严禁投机圈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升招商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未按规定开展项目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予以收回。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被征地农民、被拆迁居民和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生改善。
4.坚持保护环境为前提。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守住环境保护这一底线,严格把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有效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鼓励引进低碳、循环、绿色产业,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重点
5.突出战略平台带动效应。抢抓国家战略对我省全覆盖的机遇,用足用活各类鼓励政策,用好先行先试权,充分发挥各地特色优势,有效承接和吸引境内外投资。
6.突出产业发展谋划推进。围绕做优主导产业、做强首位产业、做大新兴产业,以规划为引领,深入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集聚效应强、外向度高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招商推介和对接洽谈。强化重大项目履约工作,着力提高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
7.突出园区载体转型发展。坚持“产业集中、企业集群、土地集约、要素集聚”原则,充分发挥开发区对招商引资的主阵地功能,推动开发区优化空间布局、壮大主导产业、集约利用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优先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做大做强,重点支持转型升级成效突出的省级开发区根据发展需要和实绩扩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赋予开发区更加灵活的行政管理自主权,建立激励性较强的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制度,不断激发和释放招商引资活力。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提升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其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聚集人口功能,打造高品质的城市功能新区。
8.突出招才引智创新驱动。高度重视人才智力和技术引进工作,瞄准前沿科技和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合芜蚌人才特区等人才优惠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依托重点人才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技创业园,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和优秀团队来皖创新创业,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夯实基础。进一步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做好人才跟踪服务,为招商引资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9.突出招商活动务实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政策规定,按照“遵守规范、注重实效、精简安排”要求,精心组织好徽商大会、中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提升安徽对外形象,宣传安徽投资环境,促进安徽招商合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借助国家涉外、涉侨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系列经贸招商活动,分区域、分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对接,着力打造重大经贸交流活动与专项对接招商活动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高效招商促进平台。
10.突出投资环境优化完善。进一步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实把安徽建设成审批项目最少、政府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发展环境最好的省份之一。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外来投资企业联系,主动登门宣传政策、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增资扩股。加快各类口岸、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对外开放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全省贸易便利化水平。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维护外来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方法
11.注重精准招商。围绕主导产业深入研究谋划项目,聚焦重要外资来源地,瞄准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和国内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招商方案,实地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招商和小分队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
12.注重产业链招商。依托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和核心项目招商,不断扩大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形成集聚效应,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
13.注重园区共建招商。推动开发区与境外知名商协会、大企业和省外开发区通过横向联合与“飞地”合作等方式,建设合作园区,支持省内区域合作,打造多元化的招商载体。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开发模式,探索合作园区的多样化管理方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实现单向承接向双向互动发展转变。
14.注重中介招商。加强与境内外知名商协会、投资促进机构、金融机构等联系合作,充分利用其会员、客户等资源和渠道招商;依托驻外机构招商,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等驻外机构的帮助下,贴近外资来源地招商;委托机构和个人招商,通过委托相关公司机构和选聘海外商务代表,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的专门招商。
15.注重以商招商。依托我省具有影响力的知名骨干企业,通过直接合资合作或产业链配套合作等方式,吸引境内外客商投资合作;通过在我省成功运营的外来投资企业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境内外客商来皖投资,以达到“招来一个、引来一批、建成一片”的效果。
16.注重宣传招商。充分发挥我省外宣窗口阵地作用,积极借助境外重要媒体、中央主流媒体、外省市主流媒体、省及各市主流媒体,有效利用网络、通讯、社会媒介等平台,精心制作安徽形象宣传片等外宣品,策划组织重点媒体安徽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徽投资优势、投资政策、国家级战略平台、重点开发区、在皖投资企业,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展示安徽良好的发展形象和投资环境,提高我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引导更多境内外客商认识、走进和投资安徽。
四、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
17.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推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要务,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实行招商引资工作首问责任制以及项目联系人制度,负责全程跟踪项目和服务客商,落实系列招商事项,树立诚信、高效的政府形象,保障招商引资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进。
18.强化项目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要求,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领导联系调度制度。每年遴选一批在谈、在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各级政府负责同志直接联系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推动在谈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投产。各地要强化对招商工作的科学管理,避免招商项目恶性竞争,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良性发展。省商务厅牵头负责利用境外投资工作和重大招商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利用省外资金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形成相互配合的招商引资协作机制。
19.强化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类开发区,要高起点、高标准地选拔和引进一批懂经济、懂政策、懂外语,精通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招商流程、善于项目谈判的人才充实到招商队伍中,加快建设一支既能独当一面,又能协调作战,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的招商队伍,切实提高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20.强化绩效考核。各地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省外投资的质量、总量、增幅等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引进投资规模大、牵动性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外来投资大项目特别是外向型大项目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