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四川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有关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二是有关国家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三是我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在四川省内施行的优惠政策。
一、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优惠政策条款。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土地优惠政策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国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依法出让给单位或个人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可以减免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金额并符合生态建设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申请续期。
2.与中东部的比较。以上优惠是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专项扶持政策,中东部地区省市不享受。
(三)矿产资源优惠政策。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
(1)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富铁矿、优质锰矿、铬铁矿、铜、钾盐、铂族金属、地下水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大中型矿山企业为寻找接替资源申请的勘查、开发。两项费用在勘查或矿山投产第1年免缴,第2至第3年减缴50%,第4至第7年减缴25%(开采矿山的,闭坑当年可以免缴)。
(2)探矿后依法开采的,允许将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
(3)外商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享受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年,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年的政策。外商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非油气矿产资源开采,享受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的政策。
2.与中东部的比较。以上优惠是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专项扶持政策,中东部地区省市不享受。
(四)放宽利用外资条件。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四川有国家级开发区5个,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出口加工区2个。此外,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还设有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国家级开发区实行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税收上。出口加工区实行的优惠政策还体现在从采购、生产到出口的各个环节。
出口加工区相关优惠政策
出口加工区是政策优惠、通关快捷、管理简便、“境内关外”的特殊区域。区内企业享受“免证、免税、保税”,“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等特殊政策。其优惠政策及与区外的比较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