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出炉的《山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山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等一系列发展目标,根据《规划》,我省正在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城乡一体、高效集约、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2020年山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60%以上,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此次《规划》提出要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以没有城镇户籍的进城农民、城中村居民和采煤沉陷区群众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各类城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按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基本要求,有序放开太原市、大同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包括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9个市的所辖城镇以及太原市、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基地建制镇)落户限制。着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到2020年实现35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到2020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将达99.5%
《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流入地政府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制定实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指导和服务。
到2020年,我省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将达到99.5%,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将由2014年的39.4%提高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