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截止到2013年,贺兰县辖4个镇、1个乡、2个农牧场和1个街道办事处。
地理位置
贺兰县位于中国黄土高原西北内陆,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在银川平原青铜峡引黄灌溉区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105°53’~106°36’,北纬38°26’~38°48’之间,东临黄河,隔河与陶乐县相望,西倚贺兰山,和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以贺兰山主峰分界;南与宁夏首府银川市郊区为邻,北与平罗县接壤。县城习岗镇距银川市14公里。土地总面积一般统计为1208平方公里,按1987年土地调查为1254.6平方公里,约占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面积2.33%。
地形地貌
贺兰县西部为山地,东部平原。拥有耕地58万亩,98%为黄河自流灌溉。
气候
贺兰县属温带干旱地区,一年四季晴天多,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量大。根据历年资料统计,贺兰县年均日照为2935.5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66%,太阳辐射总量全年为140.9千卡/厘米,6、7月太阳辐射最强,月均17千卡/厘米。4~9月为各种农作物生长期,此间太阳辐射总量达91.6千卡/厘米,占全年总辐射量的63%。气温高于10℃时的太阳总辐射量为85.4千卡/厘米,占全年总辐射量的58.7%。
土地资源
贺兰县总土地面积按统计局的统计资料为181.2万亩,按1986年土地详查资料为188.2万亩。其中,黄河近代冲积平原有116.1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1.7%;贺兰山面积约32.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7.4%;山前洪积平原面积约为32.4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7.2%;沿未利用的荒地7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7%。
人口民族
截至2013年底,贺兰县总人口(常住人口)达到235578人,其中城镇人口102773人,乡村人口132805人,城镇化率43.63%。有汉、回、满等15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占24.9%。
历史文化
自古以来,各民族在这里繁衍,留下了不少史前文化、游牧文化、农耕文化遗产。西夏在宁夏立国,有大批西夏的皇陵。除此之外,有贺兰山岩画、滚钟口寺庙建筑群等文化遗迹。
贺兰山也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标志。著名的宋词《满江红》(疑为后人伪托岳飞所作)有“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词句。
旅游名胜
贺兰县地处宁夏银川平原,东临黄河水、西依贺兰山,贺兰旅游资源丰富,历史积淀深厚、文化源远流长,古老的黄河文化、边塞文化、穆斯林文化和神秘的西夏文化在这里相互渗透。贺兰县境内的贺兰山东麓、110国道东西两侧有贺兰山岩画、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拜寺口双塔、艾克斯星谷、插旗口鹿盘寺、贺兰山农牧生态旅游区、暖泉古汉墓群等旅游景点;中部有“三丁湖”、贺兰百雀寺、宏佛塔、兰山公园等旅游景点;东部有黄河沙枣林生态保护区、云升生态旅游观光园、通昌南寺、黄沙古渡等。80年代贺兰山岩画、拜寺口双塔、宏佛塔、插旗口鹿盘寺等文化遗址先后被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0年代中期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进行了旅游资源开发,1997年正式接待游客。2000年9月3日贺兰山岩画正式接待中外游客。2001年拜寺口双塔也正式接待游客(现由银川市管理)。2003年艾克斯星谷由艾克斯星谷旅游实业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在后期,一些旅游项目停止开发建设。洪广营沙漠、“三丁湖”,沙枣林等一些生态旅游资源一直没有被开发。宁夏贺兰山农牧生态旅游区和云升生态旅游观光园这两个旅游景区的开发填补了贺兰县没有景区(点)接待游客的空白。截止2007底共接待旅游人数3.2万余人,旅游总收入27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