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
根据2005年河北省土地统计年鉴,秦皇岛市土地总面积779157公顷(11687355亩),其中:
农用地526410公顷(789615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7.57%。其中耕地182056公顷(2730840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4.58%;园地89410公顷(1341150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6.99%;林地226355公顷(3395325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3.00%;牧草地12公顷(180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02%;其他农用地28577公顷(428655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43%。
建设用地73720公顷(110580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4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8342公顷(87513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9.14%;交通水利用地13574公顷(20361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41%;其他建设用地1804公顷(27060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45%。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18455公顷(276825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5.03%。
其他土地179027公顷(268540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97%。其中水域20653公顷(309795亩),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1.54%;自然保留地158374公顷(2375610亩),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88.46%。
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区域分异明显
全市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区域分异明显:北部山区以园地、林地为主,间以零星的自然保留地、耕地和建设用地;中部山地丘陵区以林地为主,间以零星的自然保留地和建设用地;中部山前平原区以耕地为主,间以零星的建设用地等;南部冲积平原区以耕地、水域为主,间以零星的园地、林地、建设用地和自然保留地等;东南部滨海平原区以建设用地、滩涂沼泽、耕地为主,间以零星的园地、林地等农用地。
(二)农用地比重大,以林地为主
全市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7.57%,昌黎县、抚宁县占比超过70.00%。农用地中林地占43.00%,高于河北省的平均水平(33.60%)。以林地为主的农用地格局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良机,也为园林式、生态型城市的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城市用地呈带状组团分布,城区绿色空间大
城市用地呈沿海带状组团式分布,组团与组团间以农用地为主形成组团隔离带。城市绿色开敞空间面积大,城区绿地覆盖率为41.9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3平方米,高于河北省同期平均水平(7.8平方米)。
(四)交通运输用地类型齐全,对外服务特点明显
全市交通设施有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管道等,用地类型齐全,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36%,高于河北省平均水平(6.29%)。世界最大能源输出港秦皇岛港,港口用地795公顷,在我国能源运输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对外铁路用地比重高,其中城市区有分属北京、太原、沈阳铁路局的5条国铁干线(大秦、京山、京秦、秦沈、沈山)和多条联络线、专用线、站特线等,铁路线路网密度(960米/平方公里)为全国平均水平(7米/平方公里)的137倍,海港区的铁路线路网密度(2190米/平方公里)高达全国平均水平的312倍。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质量差,人均耕地水平低
耕地以中低产田为主,有机质含量低,农药、化肥的持续使用造成土地板结化,导致地力下降,总体质量不高;农田水利设施相对不完备,灌溉保证率较低;北部山区和中部山地丘陵区耕地分布零散,不利于机械化生产,农业生产效率低。1996-2005年全市人均耕地从1.14亩减少到0.98亩,低于全国和河北省平均水平(1.40亩),人均耕地占有量小,耕地保护压力大。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2005年全市人均建设用地256平方米,与河北省(253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基本持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04平方米,高于国家标准(15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利用潜力大,是未来重点挖潜方向。
(三)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1.63%,其中独立工矿用地布局分散,规模偏小,不利于产业集聚发展;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8.37%,总量大、占比高、分布零散,农村居民点无序发展,不利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善,城乡建设用地亟待进行结构性调整。
(四)长城沿线等区域生态环境相对脆弱
全市森林覆盖率较高,但在丘陵地带部分裸岩地区土层薄、树木少,尤其是长城沿线等区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环境相对脆弱。2005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93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8%,其中中轻度侵蚀面积占99%以上。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实施成效
《秦皇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较好地发挥了规划的龙头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土地开发整理切实加强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12610公顷,比规划目标多补充耕地6837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切实加强;合理控制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181公顷,比规划目标少占用3352公顷;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耕地快速减少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合理保障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合理引导建设用地扩张,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共计10167公顷,占上轮规划指标的88.88%,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9881公顷,实现了上轮规划指标的92.65%,保障了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三)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得到不断提高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念增强,全市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投入产出效益得到较大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7.15万元/公顷增至59.67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由13.47万元/公顷增至22.37万元/公顷,分别增长了1.20倍和0.66倍,土地利用效益显着提高。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31平方米下降到152平方米,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推动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四)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不断加强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百矿复绿”、环城绿化“3318”、造林绿化四大重点工程以及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柳江盆地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扩区等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项目,全市森林覆盖率由32.00%升至40.40%,2001-2005年期间湿地面积增加9000公顷。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面积合理增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切实加强。
(五)规划的法律地位和调控作用有效增强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建立和实施了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划修改调整、规划审查等制度,有效促进了规划实施,逐渐确立了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强了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依规用地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保护和节约利用资源的意识逐步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加强。
(三)优化城乡,协同发展战略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控与空间管制,积极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有序整治,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合理调整和布局优化,保障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产业聚集发展、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统筹各业,全面发展战略
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和城镇发展轴,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旅游业、临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各业用地,加快产业聚集,保障生态休闲度假中心和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港口物流集散基地的全面建设,促进区域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