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铜仁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原则同意铜仁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发展目标、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城镇空间结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
(一)实施该规划时,要进一步强化铜仁市中心城区作为市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培育德江、思南作为市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江口、石阡、印江等重点县城,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增强各级中心城市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主要交通沿线小城镇。在小城镇建设发展中,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逐步增强小城镇综合功能。
(二)要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市域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市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及供水、供电、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市域城镇体系。
(三)市域城镇化水平:2020年为46%,城镇人口150万人;2030年为60%,城镇人口230万人。
二、关于铜仁市城市总体规划
原则同意《铜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规划年限、城市性质、规模、布局、发展方向和各项专业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一)城市规划区。
铜仁市城市规划区包括碧江区、万山区和松桃县盘信镇、大兴街道、正大镇及江口县双江镇、坝盘镇、太平镇(不含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792平方公里。
铜仁市中心城区主要向南、向北扩展,按照“东限、西引、南联、北延”的方针,形成具有自然山水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格局。
(二)规划年限。
近期:2013年至2020年。
远期:2021年至2030年。
(三)城市性质和发展规模。
1.城市性质:武陵山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生态文化旅游城市,高新技术和特色轻工产业基地。
2.发展规模:
(1)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2020年为60万人,2030年为120万人。
(2)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为61.04平方公里,2030年为119.77平方公里。
(四)用地总体布局。
原则同意《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四区九组团两节点”的总体布局结构。其中,“四区”由老城区、碧江新区、铜仁高新产业新区、万山转型示范新区组成;“九组团”指正大组团、大兴组团、川硐组团、凉湾组团、三寨组团、灯塔组团、老城组团、开天—茶店组团、老山口—万山—高楼坪组团;“两节点”指坝黄镇、寨桂村特色发展节点。老城区在现状基础上优化提升,进一步完善功能;碧江新区是铜仁新的城市中心所在地和承载城区主要人口的综合性新城区,包括川硐、凉湾、三寨、灯塔四个功能组团;铜仁高新产业新区由正大和大兴两个功能组团构成,是铜仁市的工业新区;万山转型示范新区由开天—茶店、老山口—万山—高楼坪两个功能组团构成。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依照规划将工业集中布局,形成“一高、一特、一重”的工业格局。“一高”指铜仁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中心城区北部,以一类工业为主;“一特”指碧江经济开发区,位于中心城区中东部,以二类工业为主;“一重”指万山经济开发区,位于中心城区南部,以二、三类工业为主。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99.81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25.2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11.06平方米。
三、规划实施
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一)要在铜仁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抓好市域各级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市域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引导全市城镇合理布局,优化城镇结构,增强城镇功能。
(二)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和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同时,要认真推行规划公开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
(三)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铜仁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对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情况和处理结果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同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