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后,江苏率先出台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通过“免申直达”的方式,省、市两级财政共贴息2个百分点。
截至7月31日,首批入库项目966个、贷款需求1945亿元,142个项目已放款184亿元。企业享受到新政策,购置新设备的贷款利率从前两年的3%降至如今的1%。真金白银的支持,让企业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有利于释放设备更新需求。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惠企范围,满足更多中小企业需求,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通知,对《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进行优化完善。
此次优化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其一完善贴息依据认定。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方案》中“对在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在此期间发生且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和《细则(2024年)》中“贴息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贷款发放时间均须在政策实施期内(2024—2026年)”的规定,调整为“对在政策实施期内(2024—2026年),银行实际发放贷款用于设备购置(贷款资金已划付至供应商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贴息”。
其二是扩大政策支持范围。
取消《方案》中贴息对象应具备“截至2023年底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支出不少于500万元”的规定。同时,取消《细则(2024年)》中“截至2023年底,企业需工商注册满1年”和“企业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的金额应不少于500万元”的规定。
其三是取消《方案》中关于“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LPR+50BP(即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增加0.5%)”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取消贷款利率限制。
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其他政策,仍按《方案》和《细则(2024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