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为繁荣发展苏州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促进疫后消费回补升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开放再出发”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对标一流、包容多元的原则,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为抓手,突出文化旅游在夜间经济中的带动作用,全力打造“姑苏八点半”苏州夜间经济品牌,规划建设一批文商旅深度融合、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经济示范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推动夜间经济全面繁荣,助力建设“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建设20个以上市级、5个以上省级、2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对苏州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跻身全国夜间经济十强前列,努力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繁荣发展夜间文化消费
鼓励研发适用于夜间消费的个性化、时尚化文创产品和活动。支持图书馆、品牌书店等文化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服务,开展多业态经营。
鼓励企业打造付费自习室、24小时书店、无人文创商店等新业态,举办夜间读书会、夜间文化沙龙等活动,形成知识消费新热点。
各地要结合消费热点,举办特色鲜明、风格突出的文化夜市。(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繁荣发展夜间旅游消费
鼓励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特色夜间旅游体验活动,打造一批夜游园林项目,推出文博场馆夜间特展、演艺等体验项目。
优化丰富水上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苏式水上夜游线路。各地要结合夜间旅游资源和需求,至少打造1条夜间旅游特色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局,苏州文旅集团,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繁荣发展夜间娱乐消费
积极发展昆曲、评弹、话剧、歌舞演出等“剧场经济”,着力打造10场具有市场影响力和艺术感染力的小剧场演出,形成“江南小剧场”品牌。
支持演出场所引进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各类国内外精品艺术项目。鼓励画廊、商业综合体在夜间举办特展,开展夜间艺术品交易、拍卖活动。
规范发展KTV、特色影院、电竞娱乐、密室逃脱等娱乐服务业,加大新兴娱乐项目的引进和培育。(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繁荣发展夜间餐饮消费
结合江南文化,推出非遗特色、时令美食、苏式小吃、船游(车游)美食等一批“美食+文化/场景”的特色主题餐饮,打造“姑苏美食”品牌。
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餐厅、知名酒吧,丰富餐饮消费业态,发展一批“深夜食堂”。鼓励开展特色派对、啤酒节、美食节等活动。
各地要结合实际打造1条美食夜市街区,全市形成“10大美食夜市”品牌,满足市民和游客差异化餐饮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繁荣发展夜间购物消费
鼓励特色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夜间时尚走秀、文化体验等活动,打造知名夜购品牌。
加强对老字号、苏工苏作等资源的挖掘和提炼,开发苏州特色城市伴手礼。推动建设24小时便利店、无人超市等业态,支持企业开展深夜不打烊、夜间专属折扣、夜间集市等促销活动。
各地要结合区域特色,着力打造1~2个商业服务功能齐全、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特色商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
(六)繁荣发展夜间健·美消费
鼓励足球、篮球、羽毛球、冰雪、攀岩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至22点,增加夜间体育培训、体育文化供给。
发展无人健身房、24小时健身房等新业态。新建、改建一批城市灯光球场,满足年轻人体育消费需求。鼓励引进高水平篮球、足球等商业赛事,支持举办夜跑、夜钓、篮球、足球等夜间大众体育赛事活动。
发展夜间美容,鼓励美容品牌机构延长夜间服务时间,推出夜间专享折扣,推动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繁荣发展夜间住宿消费
鼓励酒店引入非遗体验、文艺表演项目,发展主题文化酒店、生态庄园酒店、帐篷酒店等特色旅游住宿。
鼓励利用古建古宅改建为主题文化精品民宿,打造凸显苏州特色、深受年轻消费者追捧的民宿品牌。各地要突出区域特色,打造提升一批特色旅游酒店和精品民宿。
全市集中推出“10大特色旅游酒店”和“10大精品民宿”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支持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改造提升、促进消费等繁荣夜间经济的重点项目及相关措施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引进培养文创设计、营销策划等特色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人才政策扶持。
创新消费补贴直补机制,鼓励夜间经济市场主体加大促销力度,创新促销手段。(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夜间交通服务
调整优化交通限行措施,完善交通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停车位夜间向社会开放,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优化夜间停车收费标准。
延长夜间经济地标、重点商圈等区域周边地铁及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优化调整“苏州好行”等夜游专线线路,鼓励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夜间重点区域车辆调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夜间消费包容监管
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或路段开展夜间特定时段“店外设摊”和“集中夜市”试点,鼓励企业制作有特色、有文化的店面招牌。
对符合条件的60平方米以下的微型餐饮单位由审批改为备案,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依法放宽企业夜间促销活动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模式,对精品民宿发展进行包容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消费诚信建设
建立消费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探索实施“无理由退货”试点。提高国际信用卡支付、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便利度。
实施“自愿承诺+信用管理”模式,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商圈、街区“诚信联盟”建设。加强执法巡查,坚决打击不诚信经营、欺客宰客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丰富媒体宣传服务
强化夜间停车、夜间公共交通、夜间消费地图、夜间节会活动信息发布。
鼓励各类媒体开展夜游、夜食、夜购等系列宣传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对参与夜间经济宣传推广的商家给予广告宣传费用优惠。
创新营销手段,组织开展“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都挺好”旅游推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总台,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市、区(县)联动,部门参与的工作网络,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 探索建立夜间经济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夜间市(区)长”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任“夜间市长”“夜间区长”,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规划引领
制定夜间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做好业态发展引导,完善区域空间布局。以“姑苏八点半”等文旅品牌为示范,在重点文商旅资源富集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从设施改造、品牌集聚、业态互补方面,着力推动文商旅、游购娱融合发展。
逐步推进夜间经济区域5G网络全覆盖,改造提升美化夜间景色。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造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风险防控
制定夜间消费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商圈、街区和场所的夜间巡控警力,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加大技防资金投入,提高夜间安全保障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苏州市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近日苏州市发改委和苏州市文广旅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
促进“姑苏八点半”苏州夜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关于促进“姑苏八点半”苏州夜间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苏州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积极促进疫后消费回补升级,提升城市整体活カ,全力打造“姑苏八点半”苏州夜间经济品牌,特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各市(区)确定的夜间经济商圈电子围栏内签约商户、消费者以及实施的项目。
二、支持措施
1.加大消费奖励力度
制定夜间消费系列奖励方案,开展高规格消费回馈活动。鼓励市场主体整合促销资源,创新促销方式,加大促销力度。
2.打造夜间IP品牌
鼓励研发适用于夜间消费的特色IP品牌活动及产品,推出一批夜游、夜食、夜购、夜宿网红打卡地。积极发展“江南小剧场”等演艺品牌。支持利用古建古宅打造品牌精品民宿。
3.实施夜间智慧服务
发布夜间消费热力图,强化夜间停车、公共交通、消费地图、节会活动信息引导。逐步推进夜间经济区域5G网络全覆盖,推进智慧服务,改造提升美化夜间景色。
4.优化夜间交通服务
调整优化夜间交通限行措施,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位夜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优化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延长重点区域地铁、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增加优化夜游专线线路,加强夜间重点区域出租车、网约车辆调配,加大公共自行车投放。
5.鼓励夜间延时经营
延长景区、景点、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开放时间,开发夜间特展、演艺等体验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晚间特色消费项目。
6.实施夜间消费包容监管
支持开展“店外设摊”和“集中夜市”试点,鼓励制作个性化店招店牌,优化微型餐饮企业准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放宽夜间促销活动审批。推进娱乐场所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对精品民宿进行包容的规范化管理。
7.加强消费诚信建设
建立消费投诉联动处理机制,率先推行“无理由退货”。实施“自愿承诺+信用管理”模式,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联盟”建设。加强打击不诚信经营执法巡查。
8.加强经济要素支撑
对促进繁荣夜间经济的相关措施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优先给予人才政策扶持。提高国际信用卡、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便利度。
9.丰富媒体宣传服务
鼓励各类媒体对参与夜间经济的商家给予广告宣传费用优惠,支持市级媒体开展夜间消费系列宣传活动。
10.加强夜间服务保障
设立“夜间市(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统筹管理夜间消费秩序,制定夜间消费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夜间巡控警力,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
由各地、各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执行期限为一年。
白天的苏州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而夜晚的苏州更显流光溢彩、活力十足姑苏八点半 舒心夜相伴“苏式”夜生活
只等你亲自来体验
一起点亮姑苏的夜
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
400-600-3737
手机联系:13062625088
微信联系:13062625088
QQ 联系:746583727
地纬招商网-招商投资门户网站
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
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
线上招商推广,线下项目推介
为政府、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
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
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2 Copyright © 2022 www.zhongguozhaoshang.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