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出口加工区税收优惠政策分析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九江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中部六省实施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九江开发区行使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能;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享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等审批权限;并在土地报批、银行金融、增值税抵扣范围、促进商贸流通发展等方面享受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支持。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的若干意见》、《九江市国税局支持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九江市国税局打造长江中游特大城市建设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九江市地税局关于支持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服务措施》等一系列文件及江西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九江开发区是江西省沿江开放开发战略、“打造双核、做大九江”战略、策应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重点区域之一,在区域规划、产业融合、支持企业上市、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财税优惠、科技创新、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享受省、市层面的政策性支持。
为扶持沿江企业尽快发展壮大,九江开发区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先后制定出台了《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扶持入园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的意见》、《加快沿江开放开发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办法》、《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产业引导基金、工业用地、融资担保、人才引进、企业用工、创新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发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办法》、《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产业引导基金、工业用地、融资担保、人才引进、企业用工、创新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