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埃政府对重点产业的支持政策
埃重点产为包括纺织服装、皮革皮制品、农业加工、糖业及相关产业、化工业、制药业、金属工程工业,对这些产业埃政府有5项支持政策:一是出口鼓励;二是免除关税;三是所得税有免税期;四是亏损结转;六是汇寄利润、红利、本金及贷款利息。
二、对外商刺激政策
1.免除关税
免除关税额度:制造业或农业领域,对已投资至少20万美元或通行汇率下等值埃塞俄比亚比尔,并为埃塞俄比亚公民创造至少50个就业岗位的现有企业,有权随时进口资本货物且免除关税;进口价值资本品总额15%的零部件享受关税免除。
可享受免除关税的投资领域(适用于外国投资者)见下图:
招商视窗:埃塞俄比亚对外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视窗:埃塞俄比亚对外招商引资政策
2.免除企业所得税
(1)任何投资新建的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免除(见下图表格所示):所得税免除期限从生产之日或投资者开始提供服务之日开始计算。
招商视窗:埃塞俄比亚对外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视窗:埃塞俄比亚对外招商引资政策
(2)任何在甘贝拉州、贝尼山古尔.古玛兹州、远处地区(除阿瓦什河左右15公里范围内)和索马里州、谷吉和博勒纳地区(属奥罗莫州)、南奥莫地区:希震(达拉谢、阿马罗、孔索和布勒基)地区部、本奇马吉地区、谢卡地区、道罗地区、咖法地区、孔塔和巴斯克托特别县等地区投资的,在上图表列举的免税期过期后,可享受连续三年减免30%的所得税。
(3)扩大升级现有企业并增加50%可达生产量或提供服务、或开发一个新的与现企业同等规模的生产线或新服务的,可享受上图表所列所得税免税期。
(4)在工业开发区投资的投资者,如果其所制造的商品80%或以上都用于出口或供应给出口商的:如果在亚的斯亚贝巴或奥罗莫特别区的工业区投资,则除上图表中所列举的免税期外,还可享受2年额外所得税免税期;如在其他工业区投资,刚该额外免税期延长至4年。
3.出口刺激机制
(1)除皮革半成品及生皮(出口税为150%)外,出口任何产品不征收出口税;
(2)所有投资者,若60%及以上的产品或服务用于出口或供应给出口商的,在上图表中列举的免税期基础上,享受2年额外免税期;
(3)退税机制:在如港口或当地支付的税金、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可享受退税,在商品成品出口时全额退税;
(4)保税工厂和制造仓库:完全参与产品出口但不能享受优惠计划的制造商,能够获得许可经营其仓库。
4.结转亏损
如投资者在免税期内遭受亏损,则在该免税期结束后亏损可结转至该免税期一半的期限内。为计算亏损结转期限,须有半年期限全额征收所得税。
任何在所得税免税期内遭受亏损的投资者,亏损结转期最多延长至5个所得税免税期。
三、投资保障与保护政策
私有企业受到埃塞俄比亚宪法及投资法的保护
四、外国投资者有权在通行汇率下将以下款项转换成可转换货币汇寄出国
1.利润及红利;
2.支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3.支付与技术转移协议相关的费用;
4.销售及企业清算所得;
5.支付投资者赔偿款;
6.销售所得、向国内投资者转让股票及企业部分所有权所得。
五、外商赴埃投资的形式和资金要求
1.投资主要有独资企业、与埃塞俄比亚或别国企业合资两种形式。
2.资金要求
(1)外商独资最低资金要求:单个投资项目20万美元;机械制造、建筑业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测试分析或出版等领域单个项目10万美元。
(2)与埃方企业合资最低资金要求:每个投资项目15万美元;机械制造、建筑业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测试分析或出版等领域单个项目5万美元。
(3)对于投资者将现有企业的利润或红利所得用于再投资的情况,没有资金要求。
此外,埃塞俄比亚与阿尔及利亚、科威特、奥地利、利比亚、比利时和卢森堡、马来西亚、中国、荷兰、丹麦、俄罗斯、赤道几内亚、南非、芬兰、西班牙、法国、苏丹、德国、瑞典、印度、瑞士、伊朗、、英国、吉布提共和国、也门、卡塔尔国、美国达成了双边投资促进与保护协议。
与捷克共和国、俄罗斯、法国、南非、以色列、突尼斯、意大利、土耳其、科威特、也门、罗马尼亚等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
埃塞俄比亚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是世界银行附属机构,为签约国提供非商业性风险保障)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