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谈一个合同的时候,除了商务条款之外,其实还有很多重要的条款来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免租期问题、物业费问题、商场对商户的管理权限问题、提前解约条款、违约责任问题等,我们往往怯于谈这些,前期只是集中在主要商务条件上,一旦把商务条件谈妥,双方进入签约阶段,这时往往是我们最紧张的时候,我们心理会期望客户别看到这些条款,或者对这些条款欣然同意。
我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行为,是来自人类躲避风险的一种正常心理反应,我们知道这些问题会引发双方的激烈对抗,所以我们想避开这个风险,希望最后它自动消失,但是结果总与我们的期望相反。
因为我们的谈判对手都是老生意经,都能看出哪些条款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不利,因此,他们在最后一定会提出疑义的。
这个时候我们其实是把自己置于最不利的地位,因为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们最脆弱的就是签约前这个时刻。
在谈判一开始,其实无论面对多么强势的对手,我们都可以据理力争,以平等的姿态与对方进行正常的谈判,这个时候无论有什么争议,大家都可以在谈判中通过彼此让步达成合作意向。
可一旦双方要坐下来签约了,我们从心理上一定会一下放松下来,万里长征只剩最后签名了,这个时候客户要是提出疑义,比如他要把免租期再提高半年,这个时候你就会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你不答应对方,大家可能就会又回到谈判过程,那是个双方激烈对抗、互相施加压力的过程,你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经历一遍。但你想要答应,你也没有这个权限。
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变成对方的代言人,跑去找我们的商管总或者老板谈条件去啦。
因此,在谈判中,我们一定要把所有的条款都大胆地向对方提出,对方有异议就处理异议,不要回避问题。问题越是积累到最后,你越是弱势,越是没什么谈的余地。